前幾期專欄文章從商周之際的歷史和卦爻辭線索,分別解讀了地風升、地火明夷和風水渙三個卦。與之類似,火地晉卦辭中出現了商周之際的人物康侯,順著這個線索,我們來解讀一下晉卦。
康侯本姓姬,名封,又稱康叔封,是文王第九子,與武王發、周公旦同為文王正妃太姒所生,曾參與武王伐紂,後又隨周公東征,又立下戰功。東征平叛勝利之後,為了取代反叛的三監鎮撫商王畿殷民,周公幾經深思熟慮,挑選既有能力又最為相知信任的九弟封擔此重任,封九弟建都康丘為康國康侯(後世西周後期遷都衛地更名為衛國衛公),在當時是與周公旦所封魯國、太公尚所封齊國、召公奭所封燕國並列的一等諸侯大國,是周朝統禦天下的重要支柱。
東征後周公制禮作樂,建立起包括封建制度在內的一系列統治秩序和儀節規制,封邦建國這種國之大事必定舉行盛大隆重莊嚴的受封典禮。
典禮儀式首先由周公宣讀受封冊命,之後由司空聃季載(文王最小嫡子、周公旦十弟)代表天子向康叔封授予土地,取王都大社中的一塊五色土交到康叔封手中以是象徵。接著,司徒陶叔代表天子向康叔封授予人民,除了本宗族人隨康叔封奔赴封地之外,周朝還將當地原住民和殷商遺民七族授予康叔封。最後是賜寶,即分封物品,包括代表權力與身份地位的寶器,如大輅、軍旗、斧鉞、弓矢、寶龜、瑞玉等禮器和牛馬等其他財物。據《禮記.樂記》記載,“所謂大輅者,天子之車也;龍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緣者,天子之寶龜也;從之以牛羊之群,則所以贈諸侯也。”
寫到這裡,回看晉卦卦辭“康侯用錫馬藩庶,晝日三接”,原來晉卦描述的是東征平叛之後,周朝“大君有命”封邦建國的受封典禮場景,康叔封一日內被周朝分三次分別授予土地、人民和寶器財物,隨後乘坐天子賜授的駕乘去到封地“開國承家”,治理地方、保育民眾啊!
天下初定,鎮撫懷柔殷商遺民極其重要,加之康叔封年歲尚輕,在赴任之前,周公千叮萬囑,諄諄告誡康叔封治國要點,這被史官記錄傳世,即為今存《尚書》中的《康誥》、《酒誥》、《梓材》三篇。
對照晉卦卦爻辭和《康誥》、《酒誥》、《梓材》內容,我們興奮地發現了隱藏其中兩千多年的的秘密,接下來以爻辭為線索一一道來。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對照《康誥》文辭,“王曰‘嗚呼!封,敬明乃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爻辭中的“摧”即是《康誥》中周公所說的“罰”,是國家強制暴力手段,極端者曰“殺”,也是治國藩庶的根本,但是這個“罰”不是亂罰枉罰,是有著重要前提條件的“敬明乃罰”。
何謂“敬明乃罰”?
一曰“罔孚”,即“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犯了小罪的人,如果他不但是故意為之而且不知悔改,對於這樣的人,即便他的罪行不重也要堅決殺掉,切不可懷信憐愛。
一曰“裕”,即“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犯了大罪的人,如果他真心知道悔過改正,並且還是偶然無意間犯下罪行,窮究制定法律、實施刑罰的原本目的和意義,對於這種人要寬宥為懷,不需要非得按照法律規定殺掉不可。
“罔孚”和“裕”這兩點都把握好了,就是“敬明乃罰”,就是“晉如摧如,貞吉。”就是小象曰“獨行正也”。只有把握住制定法律和實施刑罰的真義,根據實際情況判斷,不是機械地照搬法律條文,做到上述“罔孚”和“裕”,這樣才能 “無咎”,便是如小象曰“未受命也”。按照這種理解,應當不只是“裕,無咎”,“罔孚”同樣是“無咎”,故傳世小象“裕無咎”一定是在傳抄中漏掉了前面“罔孚”兩個字。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對照《康誥》文辭,“王曰‘嗚呼!封,有敘時,乃大明服,惟民其敕懋和,若有疾,惟民其畢棄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
《康誥》中的身之“疾”即為爻辭中的心之“愁”,同為使人憂慮煩惱之事,初六之民陰居陽位,不中不正,對此,若諸侯做到了“敬明以罰”,民眾就會如六二般位居中正,明辨是非、恭順服從、相互勸勉,就會勤勞耕作、各安其份、和樂安居,棄絕犯上作亂的想法,這就好像人生病和有愁事,就要想盡辦法防病治病和防範解決愁事,盡可能遠離疾病和愁困一樣。對於擔負治國藩庶重任的邦君諸侯而言,要有“若保赤子,惟其民康乂”的認識、責任感和擔當,也就是爻辭所稱“受茲介福,于其王母”,即對於中正良民,諸侯要像母親保護關愛自己的小孩子一樣關心愛護民眾,把民眾引導好,治理好,使他們得以庇佑,生活幸福安康。小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正是此意。
六三“眾允,悔亡。”
對照《康誥》文辭,“王曰‘非汝封刑人殺人,無或刑人殺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無或劓刵人。外事,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要囚,服念五六日,至於旬時,丕蔽要囚。汝陳時臬,事罰,蔽殷彝,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乃汝盡遜,曰時敘,惟曰未有遜事。’”
六三又是陰居陽位,不中不正且多凶,即是犯奸作科者,又是周公對康叔封執法斷案時的特別叮嚀:執行刑罰不是封弟你自己或者別的什麼人去刑人殺人和劓人刵人,這都是尊奉上天的旨意而行。首先要對外明確公佈刑罰準則,治理殷民要依循殷商原來的法度和慣例。審查犯人的供詞時,要認真考慮五六日甚至十日,總之要非常審慎。上面這些都做到了,才可以用原來殷商的刑律進行判定處罰,對於那些按照殷商刑律和民心民意應該殺掉的罪犯一定要殺掉,千萬不要以封弟你自己的心思和標準來處罰。處罰時你務必貌誠恭順,不但自己要強調說這都是遵照上天的旨意行事,還要做到讓眾人都說你處理的這些事情每一步都是非常細緻嚴謹的,沒有有差錯遺漏,切合民意,尤其是獲得世家大族的認同,這就是“眾允,悔亡”。小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民心民意就會主動向上,追隨依附于諸侯。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西周所封諸侯,並非獨立王國,乃是天子之臣,奉周天子之命在所封之地治理藩庶,屏藩周室。對於諸侯在統禦天下中所起的作用,周公在《梓材》中講得很清楚,“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達大家,以厥臣達王,惟邦君。’”就是說邦國諸侯的重要職責,就是在民眾通過臣屬卿大夫處理和世家大族之間的關係上,諸侯對此要進行協調,做好溝通,諸侯還要在天子和臣屬卿大夫之間做好王命傳達和總結彙報,在晉卦中庶民即為初六,臣為六二,大家為六三,邦君諸侯為九四,天子即為六五。
至於鼫鼠,荀子《勸學》有言,“行衢道者不至,事兩君者不容。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螣蛇無足而飛,鼫鼠五技而窮。《詩》曰:“屍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故君子結于一也。”許慎《說文解字》,“鼫,五技鼠也。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
對照《梓材》文辭,“王啟監,厥亂為民。曰:‘無胥戕,無胥虐,至於敬寡,至於屬婦,合由以容。’王其效邦君越禦事,厥命曷以?‘引養引恬’,自古王若茲。監罔攸辟。惟曰:‘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陳修,為厥疆畎;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若作梓材,既勤樸斫,惟其塗丹雘。’”
周公對康叔封說:“我封邦建國設立諸侯的目的是治理天下萬民。有句話說‘要天下的萬民不要互相殘害,不要互相虐待,包括對待那些鰥寡老人和微賤的婦人,要接納並給他們以容身之處。’我訓導諸侯及其臣屬卿大夫,王命到底是為了什麼?那就是要諸侯及其臣屬卿大夫引導帶領民眾能夠自求口實,得養得安,自古以來天子都是這樣做的。現在你就要肩負起諸侯的重任,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引導治理民眾上面,專心致志,心思千萬不能浪費在其他地方。就像人們說的:‘好比種田,既然已經辛勤開墾了荒地,播下了種子,你就要用心於此,劃分田界、修治溝渠,確保收穫;比如建屋,既然已經辛勤地築起牆垣,你就要接著用力于此,塗泥蓋草建好屋頂,把房屋建好完成;再比如製作家具,既然已經辛勤地把木材打製成家具,你就要最後用心給他上好漆色,務求美觀,總之要用心專一,善始善終,善作善成。”
兩相對照,“晉如鼫鼠,貞厲。”就是周公對康叔封的諄諄告誡,受封諸侯重任,務必心懷“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之懼,務必保持“往盡乃心,無康好逸,乃其乂民”之惕,切不可貪圖宴飲,淫逸享樂,切不可分心旁騖於他事他物,如鼫鼠般樣樣通、樣樣松,卻不堪治國藩庶大任,這樣局面就很危險了,這就是小象曰“晉如鼫鼠,位不當也”。用心專一于治國理政、勤政善政,勵精圖治、終至有成,這樣才可以“用康乃心,顧乃德,遠乃猷裕,乃以民寧,不汝瑕殄。”惟其如此,才可以承繼先王事業,永保周室江山,這也就是《梓材》最後一段話,“今王惟曰: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夾,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亦既用明德,後式典集,庶邦丕享。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後為迷民,用懌先王受命。已!若茲監,惟曰欲至於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六五爻辭其實就是《康誥》最後一句話,“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聽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周公肯定是非常瞭解自己這位九弟的,把鎮撫殷王畿的重要使命交付給康叔封肯定是有充分信心的,所以最後周公充滿信任、勉勵和期待地對年輕的康叔封說:“不要害怕擔心,只管盡心盡力地去執行你的使命吧!封弟,你只要不丟掉小心謹慎的作風,常常想起我對你的這些諄諄告誡並切實做到,你就可以世世代代享有所封殷民了。”這也就是小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厲。”
對照《康誥》文辭,“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乃別播敷,造民大譽,弗念弗庸,瘝厥君,時乃引惡,惟朕憝。已!汝乃其速由茲義率殺。亦惟君惟長,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
周公絕對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深知治國治民必須治吏,上九已居上爻亢位,正是上層統治階層中行事不中不正的枉法者,對此周公特別告誡康叔封:“對於那些擔負職責的各級臣屬卿大夫官吏,他們在行政的過程中,如果不按照臣節傳達執行王命,而是另搞一套,欺上瞞下,樹立個人聲譽,無視國家法度,不顧自身職責,把民怨民憤引導到邦君諸侯身上,對於這種人我極其厭惡。就這樣吧!對於這種人你就儘快按照法律殺掉他。對於邦君諸侯和世家大族族長,如果他們不能引導約束他們的臣屬卿大夫和家人在外以端正合宜的標準行政和行事,作威作福,虐待民眾,不把王命放在心上,對於這些人,也就不必用德政寬容了,必須殺罰以待。”
“晉其角,維用伐邑”是針對包括諸侯在內的所有統治權力階層內部枉法之人的嚴厲警告,也是周公以國家利益和君臣大義對康叔封的諄諄告誡,事先講清楚這些,也體現了周公作為胞兄對自己胞弟的切切提醒和殷殷關愛。
對於《康誥》上文中“矧惟外庶子、訓人”這種情況,局面雖“厲”,但“速由茲義率殺”而能“吉”,終可“無咎”;對於後一種“亦惟君惟長”,即邦君諸侯和宗族族長不能盡責的情況,若是姑息寬容,一味以德相待,就會造成國家危險的局面,即是“貞”反而“厲”,這些都是小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所以治國治民不但必須要尊奉《康誥》開篇“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即由文王確立的“明德慎罰”的基本準則,還要根據實際情況遵循周公所講的“敬明以罰”的原則,這樣才可使國家得治,民眾得安,圓滿無咎。
總結上面晉卦爻辭與《康誥》、《酒誥》和《梓材》互相參照解讀,我們可以得出幾個結論:
一、《禮記.經解》曰“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利兼萬物,與日月並明,明昭四海,而不遺微小。”晉卦就是講,天子之“明德”“明昭四海,而不遺微小”是通過封邦建國的諸侯來實現的,這就是“是以康侯用錫馬藩庶”,諸侯之所以能完成天子的使命,最根本的手段就是遵循“明德慎刑”和“敬明乃罰”的準則,為此諸侯必須專心致治,“監罔攸辟”,使得民眾“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天下歸服,民心歸附,這也就是晉卦大象曰“君子以自昭明德” 。
二、華夏文化中有兩個極其重要的概念,一個是“道”,一個是 “德”,其實就是《繫辭》中講的“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用白話講“道”和“乾”就是理想和價值觀,“德”和“坤”就是實現理想和踐行價值觀,正如《中庸》所講“苟不至德,至道不凝”,乾坤合德就是知行合一,就是“至德”,就是“君子以自昭明德”。
三、周公認為法治是統治國家的基礎,這個法治必須是“明德慎刑”和“敬明以罰“相結合,其實就是華夏民族幾千來法治加德治,或者說法治加人治之思想和實踐的源頭,它不是簡單、狹隘的法制,而是參乎天地與人心,充分照顧考慮到了天理、人心和國法的法治,“正”才應當是唯一標準。歷史幾經反復轉折,一定會有條件許可的那一天,周公講的“正”的法治或許將成為更高文明階段的人類社會治理實踐的共識。
四、前兩篇專欄文章,我們從明夷和渙卦都推出一個共同的結論,周公就是《周易》卦爻辭的作者,至少也是最重要的主創者,從晉卦和《康誥》、《酒誥》、《梓材》的互參解讀中,我們又再次完全確認上面的結論。從小處講,不是周公自己或者經周公授意,沒有誰能夠或者敢於把《康誥》中“敬明以罰”的“罰”字改成晉卦初六“晉如摧如”的“摧”字,同理,還有把“若有疾”的“疾”字改成“晉如愁如”的“愁”字;從大處講,只有站在周公的高度,從周公的視角,以周公的智識,循周公的思路,只有周公,才有可能把《康誥》、《酒誥》、《梓材》和晉卦卦爻辭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扼要、精准、簡明、周全,舍周公絕無他人,兩千多年來,也只有贊《易》的孔子真正理解周公和讀懂了《周易》。
五、在寫作此文時,曾參閱金兆梓先生《尚書詮譯》一書,書中認為原《梓材》一篇因“簡篇斷爛,文即不全”,後人“雜取他文,以補其闕”,而成今傳《梓材》,並認為現存《梓材》與《康誥》實為同一簡篇,並在書中試綴合編全文和譯文。從上面晉卦與《康誥》、《梓材》的互參解讀結果來看,不但有助於晉卦和《康誥》、《梓材》各自更準確地斷句斷意,更證明金兆梓先生的主張無疑是正確的。
當前的《周易》研究還存在著大量的辨義不清,與先哲著述初衷存在很大差距,甚至還有謬誤和違背。時代發展到今天,信息技術極大地提升了學習研究效率,現代考古也越來越清晰地還原出《周易》和其他經典成書的時代面貌。本文根據《周易》卦爻辭的線索與《尚書》相關內容互為參照解讀,終於使《周易》晉卦得到了合理的解讀,同時對於《尚書》的探究也取得了小小的進展。
“晉者,進也。”惟願以此文做小小嘗試探索,與易林同修諸君共“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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